王 平
隨著張扣扣被執(zhí)行死刑,,陜西“除夕殺人案”塵埃落定,但圍繞案件的喧囂式討論并沒有就此結束,。
就這個案件而言,,案情本身并不復雜,張扣扣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,,證據確鑿充分,,法院是依法治罪、罰當其罪,,審判程序亦合理合法,,無可辯駁。雖然案件中有可以討論的因素,,但有一點是明確的,、不能討價還價的,那就是:無論輿論如何喧囂,,法治精神是必須遵循的唯一原則,。
一個并不復雜的案件卻受到廣泛關注,究其原因案件關聯(lián)著各種社會因素,,既有跨度時間長,,又有母子親情、社會共情心理等因素,。正是這些關聯(lián)因素,,讓一些人對張扣扣兇殘殺人行為表示同情,認為其是為母殺人的“孝子”,,甚至對判決結果進行質疑,。然而,法治活動是看事實的,,不會以同情和泛泛的關聯(lián)為前提,,而是以法條,、法治精神為遵循?;仡^看整個案子,,從始至終遵循的都是這一條:有關司法部門依法對張扣扣進行追訴、審判,、執(zhí)刑,,辯護律師全程為張扣扣提供法律服務,等等,。
案子塵埃落定,,法治精神得以彰顯。這一典型的案件讓人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,,法律的尊嚴就在于它是有剛性,、有硬度的規(guī)則,法律的正義就體現在“只要明白無疑地觸犯了法律,,就得接受必然的后果”的每一次判決中,。
誠然,對法治建設尤其是司法案件的認識,,難免會受到社會文化,、傳統(tǒng)習慣等影響,但排除干擾的唯一辦法就是遵守法治原則,。近年來,,從山東于歡案到昆山“反殺”案,再到如今的張扣扣案,,都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,,討論都很熱烈。但是無論外部聲音多么喧囂,,案件的審判只有一個方向,,那就是以法律為準繩。這些公眾關注的典型案件,,在警醒和教育著每一個社會成員,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法治建設人人有責,。
事實上,,對法治精神的討論越深入越充分越廣泛,張扣扣等悲劇案件的警示意義就越充分,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,案子塵埃落定了,討論還沒有結束,并不是壞事,。只要是從法治出發(fā)去討論案子,,讓法治精神在眾聲喧囂中愈發(fā)深入人心,就是對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宣揚,。